第265章 这事闹的!

律师本色雪映红梅2,032 字更新于

“针对杜金全的行为是否属于行凶问题,我跟您的意见不一致。对行凶的认定,应当遵循《刑法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,以‘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’作为把握的标准。

杜金全开始阶段的推搡和踢打行为不属于‘行凶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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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本色第265章 这事闹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