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运作细则

第三章运作细则

第一条师徒责任

师之责:传道、授业、解惑,并对举荐行为负全责。

若弟子医术不精、德行有亏而师举荐之,师将受公会训诫、罚金,乃至暂停举荐资格。

徒之礼:终身敬师。

所缴师恩金(诊金3%)乃酬谢师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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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民国种田开始科技兴国第3章 运作细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