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不合理地公开他人私生活行走在火上佚名387 字更新于 2026-11-01被告要承担公开他人私人生活事实的责任,如果被公开的事实对一个理性人来说是极具冒犯性的,而且也不是属于公众正当关注的问题。原告的信息不必然是在媒体上公布的。如果披露行为足以使有关信息为公众了解,那么,就正在加载正文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