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新闻侵害名誉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(6)行走在火上佚名5,037 字更新于 2026-11-01"为什么,刚才不是都说好了吗?""刚才不知道你们是北京来的记者,要旁听可以,但笔记、录音和录象都不行。"这位负责人没有任何解释就摔门而出。既然正面采访不允许,大的摄像机不许拍,但并没有声明不许偷拍偷录正在加载正文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