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父親去逝後,家裡留下了我和母親兩人,我一肩擔起家庭的生活重擔,繼承父業,年紀輕輕就擔任幾家大企業公司的總裁,在商場上打滾,在短短的幾年中將公司經營的更規模龐大,且名聲更遠超過父親的名氣。 直到我二十歲生日那天,我的母親突然很有感觸地告訴我,有關我身世:我並不是他們的親生兒子,我是在三歲那年,被他們夫婦在香港一家兒童院裡收養的,後來隨著他們一起來到美國。 至於我的親生父母是誰,她也不知道,只是聽當時的職員說,當時我的母親很年輕,在灣仔一帶的酒吧當吧女,而我的爸爸則是一名不知名的美國水兵,當我出生後不久,我的母親便把我送到一間教會舉辦的兒童院,之後就再沒有出現過,我聽到這番話,覺得很震撼,難怪我和父母的面貌一點都不像,原來他們只是我的養父母。 今年,我看公司已經上了軌道,便決定放兩個星期的大假出外旅遊,我選擇香港,因為那是我出生的地方,回到這個地方,可能作為我對母親的一種懷念,亦可能是為了尋回我童年的一點點。